从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
正式实施到现在
垃圾分类已经在北京推行近四年
您对于垃圾分类的知识
掌握得怎么样了呢?
今天
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
北京市统一按
厨余垃圾(绿容器)
可回收物(蓝容器)
有害垃圾(红容器)
其他垃圾(灰容器)
进行分类
应首先分出厨余垃圾
避免可回收物被污染
投放前沥干水分
不要混入塑料袋、保鲜膜等食品外包装
分出可回收物
最大限度地回收资源
投放时保持清洁干燥
玻璃制品轻拿轻放
分出有害垃圾
杜绝环境污染和保护人体健康
投放时保证器物完整
避免二次污染
易挥发的、有残留的
密封后投放
分出其他垃圾
提高焚烧热值
沥干水分后投放
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规定:
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,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;对拒不听从劝阻的,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;再次违反规定的,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,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
垃圾分类
需要全民携手、共同参与
开展垃圾分类
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
营造优美生活环境